联合国大会于 1966 年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生命权。 该权利受法律保护。 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
然而,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中共一直在系统地“按需”处决人,以提供器官进行移植。 对于受害者,包括政治犯、法轮功学员和维吾尔人来说,这不仅仅是摘取他们的器官,也是对他们生命的摘取。 对于我们其他人来说,它剥夺了我们的人性,永远毒害了我们做人的能力。
我们,来自 115 个世界组织的代表,邀请您观看这场关于强制摘取器官的会议,以审查证据和建议。 该活动由终止中国移植滥用国际联盟和共产主义受害者纪念基金会共同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