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大卫·马塔斯
为 29 年 2014 月 XNUMX 日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举行的世界贸易大会平行和海报演示准备的发言)
中国每年有多少器官移植? 这些器官的来源是什么?
David Kilgour 和我在 2006 年 2007 月和 41,500 年 2000 月首先发表的一份报告中得出结论,在 2005 年至 2009 年的六年期间,有 XNUMX 例移植手术,唯一的来源是法轮功修炼者。 XNUMX 年 XNUMX 月,在我们的《血腥收割》一书中,我们得出结论,自我们的报告以来,情况变得更糟,从法轮功学员那里采购器官的数量有所增加。
中国政府承认,在中国进行的移植器官绝大多数来自中国囚犯。 中国政府一直声称,这些作为器官移植来源的囚犯是在执行前同意使用他们的器官进行移植的已被判处死刑并被处决的罪犯。
2005年95月,时任卫生部副部长的黄洁夫表示,高达2006%的器官来源于死刑。 2008 年 90 月中旬,在南方城市广州举行的外科医生会议上,他说:“除了一小部分交通事故受害者外,大部分尸体器官来自被处决的囚犯”。 2010年90月,他说“在中国,XNUMX%以上的移植器官是从死刑犯身上获得的”。 XNUMX 年 XNUMX 月,他表示:“……超过 XNUMX% 的已故捐赠者的移植物来自被处决的囚犯”。
可以看出,黄洁夫有时指已故的捐赠者来源,有时指所有来源。 那么问题来了,有多少活体捐献者,有多少人被判处死刑然后被处死? 回答第二个问题,有多少人被判处死刑并被处决,这并不容易,因为中国国家和执政的共产党都认为这些信息是国家机密。 我们留下了外部估计。 我和大卫·乔高在我们的报告和书中得出的结论是,作为器官移植来源的大部分囚犯是不同意的法轮功学员,他们在器官摘取手术中被杀死并且没有被判处死刑。
法轮功是一套具有精神基础的功法,1999年中共和中国政府出于嫉妒其受欢迎程度和担心其根植于中国古代传统的精神会破坏西方进口的意识形态至高无上而于XNUMX年禁止共产主义。 取缔后,数十万法轮功学员被捕。 那些自发或在遭受酷刑后放弃的人被释放。
那些拒绝放弃的人消失在任意拘留中。 David Kilgour 和我通过观察法轮功迫害开始前后的移植数量和处决数量得出了 41,500 人的数字。 法轮功迫害开始后,器官移植量猛增,但处决量保持稳定。 所以我们把移植来源的差异归咎于法轮功。 在我们的报告的第二版发布之后和我们的书出版之前,处决量减少了,移植量在最初的下降之后又回到了传统水平。 所以我们得出结论,从法轮功学员那里采购的人数增加了。
在我为 2012 年 XNUMX 月出版的《国家器官:中国的移植滥用》一书做出贡献的章节中,我与 Torsten Trey 共同编辑了这本书,我重新审视了数字问题。 自从我与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合着的报告和书籍以来,已经有了一些发展。 自《国家机关》出版以来,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注册表数据
对于我们的书,David Kilgour 和我能够从香港的中国肝移植登记处获得有关移植量的有用信息。 在一项发展中,中国肝移植登记处关闭了公众对其网站统计汇总数据的访问。 只有拥有注册中心颁发的登录名和密码的人才能访问。
即使在拒绝公众访问这些集合之后,作为公共记录的一部分,向登记处报告的移植医院的名称和位置仍然存在一段时间。 该清单告诉我们,军方和民用医院都在报告。 登记处列出了 35 家国家级医院,其中 9 家军队和 45 家省级医院,其中包括 11 家军队。 该列表的公共访问权限现已消失。 相反,如果单击该位置,则有一张地图可以为查看者提供每个位置的医院名称。
2010 年 XNUMX 月在温哥华举行的移植大会上,时任中国肝移植登记处助理主任的王海波与我同场发言。 我问他为什么对注册表网站上的数据的公共访问被关闭,是否可以恢复。 他的回答是,公共访问被关闭,因为人们误解了数据。 如果任何人现在要获得访问权限,注册处必须首先了解数据的使用目的,以及对数据不会被误解的信心。
中国卫生系统有四个移植登记处,肝、肾、心脏和肺各一个。 其他三个位于中国大陆,北京的肾和心,无锡的肺。 其他三个站点上的数据也只有那些拥有注册中心颁发的登录名和密码的人才能访问。
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原则 11 要求来源透明,接受审查,同时确保捐赠者和接受者的个人匿名性受到保护。 向公众隐藏以前可获得的汇总数据直接违背了这一原则。 所有四个移植登记处的汇总日期应该可以公开访问,而无需登录名和密码。
肝移植登记的实施由制药公司 Astellas 赞助。 肾脏登记处是根据与制药公司罗氏的合作合同建立的。 2013 年完成的一项研究可以访问诺华公司的肾脏登记处。 肝移植登记处有许多合作伙伴,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和移植学会。 这些制药公司和合作伙伴应坚持公开访问登记处的汇总数据。
在光天化日之下,谋杀无辜者更难。 数据掩盖带来的黑暗使器官移植滥用更容易实施。 导致法轮功因器官被杀害的结论的一个因素是,防止这种虐待的机制没有到位。 这个结论现在比大卫乔高发表我们的报告和书籍时更加真实,因为当时通过中国肝移植登记处公开的数据表明滥用程度不再可用。
三场演讲
第二个发展是中国官员的一系列演讲,间歇性地披露来自移植登记处的汇总数据。 2008 年的一份统计快照来自王海波。 第二次发生在 2010 年 2013 月,当时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马德里举行的移植会议上发表讲话。 三分之一来自于 XNUMX 年发表的一篇文章,该文章由王海波和其他五人投稿至期刊。
i) 2010 年 XNUMX 月马德里黄洁夫演讲
黄洁夫在马德里会议上的讲话内部不一致。 何洁夫在幻灯片演示中制作了一张幻灯片,显示了过去十年中国的肾脏和肝脏移植数量。 他制作了第二张幻灯片,显示了从 2003 年到 2009 年的活体肾移植与死者肾移植。第二张幻灯片显示了活体和死者捐赠的总数(非心脏跳动捐赠 NHBD)。 因此,有两张幻灯片显示了 2003 年至 2009 年期间的肾移植总数。
这些数字是:
第一张幻灯片显示 2009 年的肾移植为 6,458。 第二个显示数字 6,485。 这里可能存在转置错误。 但是,由于我们无法检查原始数字,我们不知道哪个是正确的。
2008 年,两张幻灯片的数字都是 6,274。 这是有用的信息,因为它表明我们没有考虑两种不同类型的数据。
2007 年,第一张幻灯片的数字是 7,700,第二张幻灯片的数字是 3,974。 这是一个显着的差异,无需解释。
2006 年的差异也很大,第一张幻灯片为 8,000,第二张幻灯片为 3,021。 与 2005 年类似,第一张幻灯片有 8,500 个,第二张幻灯片有 3,441 个。 对于 2004 年,我们有一个惊人的数字,第一张幻灯片为 10,000 人,第二张幻灯片为 3,461 人。 2003 年,第一张幻灯片有 5,500 个,第二张幻灯片有 3,171 个。
因为,对于 2007 年及更早的年份,第一张幻灯片我们使用四舍五入的数字,而第二张幻灯片的精确数字似乎是,对于第二张幻灯片的早些年,我们不是查看总数,而是查看子集。 第一张幻灯片似乎是估计值。 第二组似乎是报告的肾移植的小计,这些小计提供了必要的区分信息,以允许构建第二个表。
第二张黄洁夫表区分了活体肾移植和死体肾移植。 不区分生者和死者来源的肾移植信息对于构建此表是无用的。 所以,大概,它只是被推到一边。
黄杰夫,请注意,这些都没有说。 他只是轻率地提供相互矛盾的信息而没有解释,并向公众隐藏他的表格所依据的数据集。
如果这里的分析是正确的,那么第一个表的总数越大越好。 尽管总数越大,解释来源所需的就越多。
黄洁夫在马德里演讲中谈到器官移植最初是如何不受监管的业务。 他没有这么说,但他留下的总体印象是,任何想要从事移植业务的医院都会将移植物卖给他们想要的任何人,从他们可以接触到的任何来源获取器官。 很明显,这种系统不会产生可靠的统计数据,任何有关数量的信息都只是估计值。
1 年 2007 月 2008 日生效的一项法律要求移植只能在注册医院进行。 法律建立了医院登记制度。 我们看到的 2009 年和 2009 年的统计数据可能来自注册医院,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两张幻灯片中都获得了这些年的精确数据。 从 XNUMX 年开始,医院对所有人免费进行的估算变得不必要了。
a) 史炳毅佐证
另一位中国卫生官员石秉毅证实了这一10,000人的数字。 石博士在 2006 年 90,000 月发表在健康报网的一篇文章中说,截至 2005 年,总共进行了大约 XNUMX 例移植手术。文中部分翻译为:
“石教授说,过去10年,中国器官移植发展迅速; 可以进行的移植手术种类非常广泛,包括肾、肝、心、胰、肺、骨髓、角膜; 迄今为止,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超过 90,000 例移植; 仅去年一年,就完成了近 10,000 例肾移植和近 4,000 例肝移植。”
David Kilgour 和我在我们的报告和书籍《血腥收获》中提到了这个总数和这篇文章。 联合国酷刑问题报告员曼弗雷德·诺瓦克(Manfred Nowak)要求中国政府解释器官移植数量与已确定来源数量之间的差异,部分依赖于我们的报告及其引用石炳义的文章。 中国政府在 19 年 2007 月 19 日致报告员的回信中,并在诺瓦克教授于 2008 年 XNUMX 月 XNUMX 日提交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报告中发表,称:
“史秉毅教授明确澄清,他从来没有发表过这样的声明,也没有给出过这样的数字,这些指控和相关数字纯属捏造。”
石秉毅在香港媒体凤凰卫视制作的视频纪录片中接受采访。 这段视频显示,身穿军装的石秉毅在屏幕上说,中国政府在回应诺瓦克时表示,他说的是,我们从他那里引用的数据他根本没有给出。 他在视频中说:
“我没有发表这样的声明,因为我不知道这些数字,我没有就这个问题进行过详细调查,有多少人在哪一年进行了。 因此,我没有数字可显示。 所以我不能这么说。”
然而,2008 年 XNUMX 月健康新闻网的文章的实际来源仍保留在其原始中文网站上,尽管此后该文章已被撤下。 在史炳毅否认该信息时,该信息的原始来源仍可通过互联网在中国境内获得。 中国以外的任何人仍然可以通过 Wayback Machine Internet Archive 看到它。
b) 活体捐赠者
10,000 年,世界上 2,265 个肾脏和 2004 个肝脏来自哪里? 它不是来自活体捐赠者。 时任卫生部副部长的黄洁夫在 2010 年 2004 月的马德里演讲中展示了 4 例活体肾移植。 他还表明,XNUMX 年活体肝移植占肝移植总数的 XNUMX%。
黄洁夫提出的另一张表是活体肝移植与死者肝移植。 该表显示了从 2007 年开始的重要活体供体来源。23.5 年活体供体占肝移植的 2007%,19.1 年为 2008%,13.6 年为 2009%。然而,在 2004 年,活体供体仅占总捐赠的 4%。
根据黄洁夫的文字,活体捐赠是给予“相关或亲属接受者”的。 马德里的演示文稿显示,从 2006 年到 2007 年,活体捐赠显着增加。300 年有 2006 个活体捐赠者的肾脏,1720 年有 2007 个。3.2 年 2006% 的移植肝脏来自活体捐赠者,23.5 年为 2007%。是什么造成了如此大的跳?
现行法律允许从亲属那里采购活体捐赠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自 1 年 2007 月 XNUMX 日起施行
“活体器官的接受者必须是捐献者的配偶、直系血统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者必须证明他们与捐献者建立了类似家庭的关系。”
中国政府正试图阻止从活体捐赠者那里采购,因为这会给捐赠者带来风险。 《中国日报》的一篇文章援引上海同济医院移植研究所的器官移植专家陈实的话说
“活体器官捐赠可能会给捐赠者的健康带来风险,当没有合适的已故捐赠者的器官可用时,应该始终是最后的手段。”
当局一直试图控制在世亲属捐赠例外的使用中存在欺诈行为。 捐赠者的身份被伪装成假装他们不是亲戚。 这导致了对活体捐赠者采购的取缔。
在东莞,2012 年 1,000 月,医生周开章和其他 51 人因此类欺诈行为被起诉。 据中国医师协会称,周医生已经进行了2010例肾移植手术。 起诉涉及 XNUMX 年 XNUMX 月至 XNUMX 年 XNUMX 月间移植的 XNUMX 个肾脏。
从 2006 年到 2007 年,现场捐款的大幅增加很可能是腐败的黑市制度的产物,理论上中国试图阻止这种制度。 在 18 年 2012 月 65 日的一次采访中,时任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35% 的器官来自囚犯,XNUMX% 来自活体捐献者。 他补充说,现场捐赠应该是最后的手段,而不是提倡。 活体捐赠会对健康的捐赠者造成伤害,违反了医学伦理“无害”的原则。 中国的医疗保险不为活体供体移植并发症的供体提供长期保障。
他指出,活体捐赠黑市已经出现,诱使穷人向愿意支付高价的富人出售器官。 他补充说,这种做法违反了医疗改革的原则。 卫生部发布政策指示,活体器官供体移植必须经省级卫生部门批准。
ii) 2013 年 XNUMX 月的演讲 Haibo Wang 等人
第二个统计数据来自于包括王海波在内的六位中国作者在 2013 年 2011 月发表的题为“中国大陆的肝移植:CLTR XNUMX 年度科学报告概述”的文章。 实际报告未公开,也未在文章中引用。 文章既没有脚注也没有尾注。 它引用了三个参考文献,都是外国的。
这篇文章没有提到从囚犯那里采购器官。 它将来源区分为中国类别捐赠者或非中国类别捐赠者。 文章是这样定义中国类别的:
“该分类旨在与已故器官捐献的国际分类标准保持一致,并尊重中国人当前的文化和社会价值。”
“中国人民当前的文化和社会价值”是共产党价值观的委婉说法。 毕竟中国的正式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宪法
“第二条 权力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宪法在六个不同时期提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族人民”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这一点非常明确。 人民的声音就是共产党的声音。
中国政府于 2010 年 11 月在 XNUMX 个省市建立了器官捐献系统,并不断扩大。 该系统仅限于死者捐赠。 它不考虑活体捐赠。
在器官捐献方面,中国共产党所说的“中国人当前的文化和社会价值”是什么? 黄洁夫说,就是这样:“我们将把死刑犯自愿捐献器官纳入国家公共器官捐献体系,规范[死刑犯器官捐献处理不当]问题”。 他补充说:“司法机关和地方卫生部门要建立联系,允许死刑犯自愿捐献器官,并加入计算机器官分配系统”。
4 年 2014 月 36 日,当被问及 36 个移植中心的领导人承诺停止从被处决的囚犯身上获取器官时,他更具体地阐述了他的意思,以免对他的意思产生任何怀疑。 黄洁夫表示,这XNUMX家移植中心的承诺
“不是不使用死刑犯的器官,而是不允许医院或医务人员与人体器官进行私人交易。”
黄洁夫是在36年2014月公布36个中心名称之前就发表了这一声明,从而避免了公众产生这XNUMX个中心实际上是要停止向囚犯采购器官的错误印象。
黄洁夫在本次采访中补充道:
“被处决的囚犯也是有权捐献器官的公民。 我们不反对为囚犯捐献器官,因为这会剥夺他们的这项权利。 ……考虑到死刑犯捐献器官的意愿,一旦进入我们的统一分配系统,就算作公民自愿捐献。 所谓的死囚器官捐献已经不存在了。”
因此,不应认为中国类别的捐赠者是自愿捐赠者。 其中包括因器官而被杀害的囚犯。 不同之处在于,中国类别的捐献者是通过黄洁夫管理的监管系统获取器官的囚犯,并且排除了来自该系统之外的囚犯的器官。
多年来,中国类别的捐赠者占捐赠者总数的比例从 2005 年的零增长到 4.53 年的 2011%。2011 年的活体捐赠者为 4.90%。 因此,已故捐赠者总数超过 95%。 非中国类别捐赠者的已故捐赠者超过 90%。
每次发布新数据时,核对数据的难度就变得越来越大。 2013 年文章中的数字与 2010 年马德里演讲中的数字不一致,而且由于无法获得来源,无法确定哪个矛盾数字是正确的。
2010年马德里的黄洁夫说,从16,961年到1993年,中国进行了2009例肝移植。2013年的文章显示,从20,877年到1980年,总共进行了2011例肝移植,这两个数字之间的差异是3,916例。 2013 年的文章显示,2010 年的肝移植为 2,171 例,2011 年为 1,897 例,总计 4,068 例。 因此,152 例移植的两种表现形式存在差异。 这种差异没有任何解释。
iii) 2008 年王海波演讲
第三组数字产生了更多的混乱。 第三组来自同一位王海波在 2008 年的演讲。他在 2008 年的演讲中说,截至 11,179 年 8 月 2008 日,共有 2013 例肝移植。如果与 20,877 年的文章相比,总共有 2011 例肝移植截至 9,698 年(包括 2013 年),我们可以计算出这两个日期之间有 2008 例移植。 然而,2011 年的文章显示,8,588 年至 XNUMX 年的肝移植总数为 XNUMX 例。
Wang 在 2008 年的数据显示,240 年 1 月 8 日至 200 月 1,350 日期间进行了 XNUMX 例肝移植。因此,这两个数字显示了 XNUMX 例移植的差异,数量很大。 我们如何解释这种差异? 没有原始数据,解释是不可能的。
不一致更多的是规则而不是例外。 三个报告中肝移植量的逐年比较是这样的:
三个演示文稿中的数字并不重合,甚至一次也不重合。 三份报告中的两份仅在 2000 年这一年产生了相同的数字。可能是注册报告医院在不断修改其数据。 然而,从早期数据到后来的数据,这些数字并没有持续增加。 为什么注册医院会向下修订报告的数据,如果发生这种情况,目前尚不清楚。
其他受害者
自血腥收获出版以来的第三个发展是 Ethan Gutmann 和 Jaya Gibson 的工作。 他们的工作于 2010 年 XNUMX 月首次公布,它告诉我们,为了器官而杀害无辜者已经从法轮功蔓延到藏人、东方闪电之家的基督徒和维吾尔人。 他们通过采访离开中国拘留中心然后离开中国的这些受害者群体的成员来收集这些信息。 受访者告诉他们法轮功学员所经历的那种验血和器官检查。
这种现象意味着我们不能将移植量和死刑量的差异仅仅归咎于法轮功学员。 一些来源将是这些其他受害者群体。
死刑
第四个发展是死刑的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于2011年XNUMX月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对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的案件推翻死刑判决。 法官表示,此举意在限制死刑的适用,并迫使地方法院更彻底地检查证据。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 2011 年 68 月修改了刑法,将死刑罪名从 55 种减少到 75 种。在第二次修改中,不再对 1 岁或以上的人判处死刑。审判,但以“异常残忍”犯下谋杀罪的人除外。 新法于XNUMX月XNUMX日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在 2011 年 XNUMX 月发布的年度报告中写道,死刑只应适用于“极少数”犯有“极其严重罪行”的罪犯。 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正是这样做的,在多起案件中推翻了省级法院判处的死刑。 中国法院被告知,如果认为没有必要立即执行死刑,对已被判刑的罪犯,缓期两年执行; 只要法律允许,就应准予缓期死刑。
死刑的这种下滑延续了之前的趋势。 最重要的事前发展是要求,该要求于 1 年 2007 月 30 日生效,所有死刑判决必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仅这一变化就导致判处死刑的人数估计减少了 40% 至 XNUMX%。
抽象地说,从人权的角度来看,减少死刑是个好消息。 如果死刑的减少导致法轮功的器官被杀增加,那么这个消息就不再是好消息了。 虽然死刑的减少与活体移植的增加同时发生,但活体移植的增加与估计的死刑减少相去甚远。
国际特赦组织已停止发布死刑统计数据。 它曾经提供死刑日志,列出个别案件。 2002 年发布的最后一份日志列出了 2000 年的处决情况。国际特赦组织在 2002 年之后继续每年估计被判处死刑并随后被处决的人,但其最新统计数据(2008 年 1,718 人被处决)发表在 Bloody Harvest 上。 没有 2009 年或 2010 年的统计数据。该组织没有就停止日志或统计数据给出解释。
非政府组织对话会逐年估计中国的处决人数。 他们的数字是:
多年来,人们可以看到明显的低迷。 2012 年的处决人数是 2002 年的四分之一。然而,可以看到,在迫害法轮功开始后的急剧上升之后,移植量除了奇怪的昙花一现外,一直保持不变。
这给我们留下了怎样的印象? 我们的 41,500 人的数字是通过比较法轮功迫害开始前后的移植量得出的。 国际特赦组织的死刑统计数据虽然几乎可以肯定是低估了,因为仅根据媒体报道,即使不是年度总数,也是多年趋势的可靠指标。 根据国际特赦组织的数据,多年平均处决率在迫害法轮功开始前后保持不变。 迫害法轮功前后移植量的差异可以合理地归因于法轮功的来源。
研究员 H. Li 使用的另一种方法是对死刑执行量进行最高估计并从那里开始工作。 他所指的最高估计是10,000年公布的每年2004。这个2004年10,000的估计来自全国人大代表陈忠林,他和其他人正在敦促最高人民法院对所有死刑判决进行审查,这是一项改革最终发生在 2007 年。陈的估计与对话的估计相似,可能是其来源。
陈先生明确表示,他的估计不是官方数字,而是基于表格。 换句话说,他是在一个高层人物帮助支持他所倡导的改革的背景下猜测的。 无论如何,即使我们从表面上看陈的估计,到他所倡导的改革实施时,它会减少到 7,000 人,因为它们至少减少了 30% 的处决量。
由于我们无法准确地知道处决的数量,另一种方法是试图计算出能够支持移植量的处决量,我们有一个数字。 由于各种原因,处决的数量必须是移植数量的倍数。
一个原因是直到 2013 年,还没有一个国家器官分配系统。 个别医院与个别监狱安排器官移植。 中国存在大量器官流失。 今天的器官分配系统仅限于中国类别来源。
第二个原因是同时从同一供体移植多个器官与受体信息相矛盾。 其他地方的病人都在等待捐赠者。 在中国,消息来源在等待患者。 一旦病人准备好,源头就会被杀死。
鉴于移植等待时间短且缺乏国家器官分配系统,从同一捐赠者处采购多个器官需要接受者协调。 然而,我们对接受者的采访显示没有这种协调。
第三个原因与中国政府声称捐赠者同意有关。 虽然没有证据证明这种同意,但让我们从表面上看中国政府声称被判处死刑的人实际上是同意的。 然后在国家捐助系统开始将囚犯纳入系统之前考虑有限的人数。
一份报纸报道显示,在 37 个城市一年内有 11 个同意。 美国医学协会评论杂志显示,截至 200 年 2011 月,大约有 XNUMX 份同意书。 这种低同意率归因于对捐赠的文化厌恶。 然而,在中国被判处死刑的囚犯与其他中国人有着相同的文化,对捐赠有着同样的文化厌恶。 没有理由相信他们的同意,如果自由给予,会以任何不同于监狱外的同意的速度发生。
所以我们只剩下一个选择了。 与监狱外人的同意一样,被判处死刑的人在监狱中的同意在统计上都是不显着的。 或者囚犯同意的概念只是一个假象,又是共产党宣传的一部分。
监狱环境和即将执行的死刑可能会导致同意,否则不会得到同意。 然而,由于这些因素,比非监狱人口更高的同意率是监狱对自愿性的强制影响的指标,而不是真正同意的指标。
同样,尽管监狱强制环境可能会导致名义上的同意率高于一般人群,但鉴于非监狱人员几乎完全不愿意表明名义上的同意率接近或接近 100%,这是不可信的。监狱人口同意。 即使在监狱氛围中,鉴于中国文化对捐赠的厌恶,也会有很大一部分囚犯甚至名义上都不会同意。
执行数量必须是移植数量倍数的第四个原因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处死刑的罪犯应在执行死刑后七日执行。 该法典允许通过注射或射击来执行该句子。
我和大卫·乔高对病人的采访告诉我们,如果器官的来源是一个被判处死刑然后被处决的囚犯,XNUMX天的规则就没有得到尊重。 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患者最多可以在 XNUMX 天内收到可以进行移植的通知,并且会被告知该器官将在准确的日期提供。
然而,患者并没有被告知这一点。 他们被告知,医院也在他们的网站上做广告,在病人方便的情况下,器官将随时可用。
可以合理地假设,即使不是普遍适用的 XNUMX 天执行规则也经常适用。 这意味着许多被判处死刑然后被处决的囚犯不是器官移植的来源。
即使在中国这样一个没有法治、没有独立司法、没有自由媒体、没有民主、人权捍卫者受到压制的国家,也有一定的合法性推定空间。 腐败破坏了推定,但并没有完全取代它。
对于被判处死刑的囚犯,腐败分子会倾向于无视 XNUMX 天规则,在那里可以通过移植赚钱。 但是,可以合理地假设至少有一些中国官员没有腐败。
执行数量必须是移植数量的倍数的第五个原因是执行的形式。 直到2006年,大多数死刑犯都是被枪决的。 在 2006 年《今日美国》的一篇文章中,引述中国社会科学院死刑研究员刘仁文的话说,“大多数(处决)仍然是枪击……但注射的使用近年来有所增加,并且可能已经达到 40%。”
直到 2008 年 XNUMX 月,枪决处决很普遍。 当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蒋兴昌向《中国日报》宣布扩大注射致死剂以替代枪击事件。
一旦一个人被枪杀,器官几乎立即退化。 如果立即进行采购,则可以从那些被枪杀的人那里获得器官移植。 注射提供了时间的奢侈。 除了中国开始移植的时期外,我们掌握的大部分轶事证据是器官来源是注射而不是注射。 许多被枪决的人,由于器官立即退化和无法组织就地摘取的现实现实,都不是器官来源。
第六个原因是供体和受体之间需要血型和理想的组织类型相容性。 并非每个捐赠者都可以作为每个患者的来源。 此外,由于采购是当地的,每个与当地医院有联系的拘留中心都必须有自己的等待处决的囚犯群体,自己的器官捐赠库。 中国所有主要监狱在任何时候都有大量被判处死刑和等待执行的人的观念与观察到的经验背道而驰。
时任联合国酷刑问题报告员曼弗雷德·诺瓦克在 2005 年 XNUMX 月访华期间,在监狱中发现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待上诉的人,但没有人被判处死刑等待执行。 当他要求会见这样的囚犯时,他被告知没有,因为所有上诉已用尽的死刑犯都被立即处决。
处决的数量必须是移植数量的倍数的第七个原因是血液疾病,它使移植不合适。 最常见的此类血液病是乙型肝炎,在中国流行。 一项研究估计 50% 到 60% 的中国人口携带乙肝标志物。 另一项针对中国四个城市的研究发现,感染率为 62.6%。
如果我们只看最后一个原因,每 267 名器官接受者就需要 100 名囚犯。 如果我们将其他因素考虑在内,我们将看到一个巨大的数字。 《美国移植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指出,如果我们假设囚犯自愿捐献器官,并且他们的同意率与监狱外的人相同,那么“中国民众的平均同意率将需要每人执行数百万确保有足够数量的供体器官用于每年进行的 10,000 例移植手术”。
最重要的是,维持当前移植率所需的被判处死刑并处决的囚犯数量与迄今为止中国的每一次死刑估计以及器官采购的中国死刑执行程序都非常不协调主要是来自其他来源,而不是被判处死刑然后被处决的囚犯。 那些其他来源是什么?
Ethan Gutmann 和 Jaya Gibson 已经确定,藏人、维吾尔人和东方闪电之家的基督徒,不太可能接近必要的数量。 维吾尔人和藏人被拘留在中国的特定地理位置,而不是整个中国。 东方闪电之家的基督徒所受的折磨远不及法轮功被拘留的速度和极端的诽谤。 法轮功学员囚犯仍然是中国大部分器官移植的最合理来源。
近期数据
29 年 2013 月 XNUMX 日在中国杭州举行的中外移植专业人士会议报告指出,
“在与部长会晤时,已有 1161 名已故器官捐献者(不涉及使用死刑犯的器官),导致超过 3175 例器官移植——结合活体器官移植的经验,这些死者和49.4年,活体移植占中国器官移植的2013%。”
数字 1,161 和 3,175 似乎是累积的。 未指明开始日期。 大概是2010年捐赠系统开始的时候。 四年之间没有细分。 49.4%的数字没有时间显示。 报告只是说“现在”。 “现在”是指今天、上周、上个月、过去一年还是其他一些数字? 我们只能猜测。 没有给出活体捐赠者的数字。 也没有给出移植总数。 这些数字提供的信息太少,几乎没有告诉我们任何信息。
2014 年 XNUMX 月在中国发表的一篇文章让我们看到了最近的数据。 文章指出:
“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在中国大陆进行的2,026例肝移植中,使用死刑犯器官1,587例,使用亲属捐献的活体器官131例,使用死者捐献的器官308例。 ”
当然,这些数字并不是新公布的,也不是新公布的。 他们仍然蒙着面纱。 我们看不到它们。 与过去的声明一样,我们所能看到的只是中国官方发言人的复制,这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对消息来源的准确反映。
黄洁夫在 2010 年马德里演讲中指出,2007 年有 1,944 例肝移植,23.5% 是活体供体。 再一次,这些数字不太合适,因为 23.5 的 1,944% 是 456.84,也就是说不是一个整数。 可能23.5%这个数字是四舍五入,但黄洁夫没有这么说。
如果将 2007 年的数据与 2012 年的数据进行比较,就会发现总数大致相同。 活体器官捐献下降,这与打击活体器官捐献欺诈行为是一致的。 326 年的活体捐赠比 2012 年减少了 2007 次。
活体器官捐赠的减少已被死者捐赠的增加所弥补。 现有的死者捐赠制度在 2007 年并不存在。活体捐赠减少的 326 件大致相当于新增死者捐赠的 308 件。 因此,从囚犯那里采购的数量大致保持不变。
然而,同一篇文章承认死刑已经减少。 文章称,“死刑犯人数每年减少10%”。 这篇文章没有说明 10% 的下滑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也没有说明任何时候的总数。 文章开头说:“2004年以前,死囚器官是中国器官捐献的唯一来源。” 因此,文章提到的 10% 幻灯片似乎至少从 2004 年开始。
如果我们在 2007 年从总共 457 人中抽取 1,944 名活体捐献者,那么从囚犯那里采购的人数为 1,487 人。 10 年内每年复利的 16.11% 等于 16.11% 1,944 的 313% 等于 XNUMX,四舍五入。 这些器官的来源是什么? 官方消息没有提供任何解释。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篇文章试图驳斥法轮功被杀害以获取器官的证据。 文章中有很多反对法轮功的宣传言论,很容易做出回应。 然而,如果人们只关注数字,正如本报告试图做的那样,他们支持这样的说法,即存在大量移植物,除了法轮功外,没有其他来源可以解释。
结论
目前的情况造成了不法行为的推定,甚至超出了从被判处死刑然后被处决的囚犯身上获取器官的可能性。 无论如何,确定这些数字的责任不在于我。 提供这些数字的责任在于中国政府。
器官移植来源必须透明且可追溯。 中国政府承认器官主要来自囚犯。 那么它试图通过不提供数字来隐藏什么? 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是,它试图隐瞒杀害法轮功和其他良心犯的器官。
消息来源同意的说法,对于被判处死刑的囚犯来说是没有说服力的,但对于无辜的消息来源来说是不可能的。 为他们的器官杀害无辜者是谋杀。 为获取器官而杀害良心犯是反人类罪。
反人类罪犯通常会尽一切努力掩盖他们的罪行。 我们看到的关于数字的秘密看起来就是这样,掩盖了反人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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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Matas 是一名国际人权律师,常驻加拿大马尼托巴省温尼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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