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将中国列为一级国家“特别关注的国家”。
对美国政府的建议包括:
- 呼吁中国政府停止将法轮功贴上邪教的标签,并解除对其修炼的禁令;
- 向最高层施压并努力确保无条件释放良心犯和宗教自由倡导者,并施压中国政府以人道的方式对待囚犯,允许他们获得家人、人权监督员、律师和独立的医疗服务医疗保健专业人员,以及实践信仰的能力;
- 敦促中国政府遵守其在《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下的承诺,并独立调查被拘留或监禁的个人遭受酷刑的报告,包括摘取器官的报告;
- 定期向中国派遣关注宗教自由和相关人权的国会代表团,并要求访问受政府严重侵犯宗教自由的严重影响的地区,如西藏、新疆和浙江省;
- 代表个别良心犯和被中国政府拘留或失踪的人及其家人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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