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明慧网
台湾已正式禁止移植旅游。 立法者于 12 年 2015 月 XNUMX 日修改台湾人体器官移植法,禁止非法贩卖器官。
该法案进一步规定,在海外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必须提供器官来源的合法证明,才有资格在台湾接受医疗服务。
从良心犯身上摘取的器官
法轮功人权法律组发言人朱丽莎女士表示,通过对器官交易进行刑事处罚,台湾人被禁止前往大陆进行器官移植。
在中国,器官大多是从活着的良心犯身上摘取的,主要是在中国受到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该法案还禁止台湾人接受来源不明的器官,并确保移植在医疗上是安全的。
朱女士对修正案给予高度评价。 她说,这可以防止人们去中国获取器官,成为强制摘取器官交易的帮凶。
“尽管有这个决议,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仍然面临着器官被摘除的危险。 他们是中共政权器官库中最大的来源,”朱女士说。
台湾立法
台湾立法院议长王进丰表示,该法规定器官必须提供或接受,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补偿[免费]。 如果在海外购买移植器官的人被判接受非法器官罪,最高刑期为五年,台湾对被告处以新台币1.5万元以下[约49,0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参与非法器官移植的医生可能会失去执照。
台湾立法院议员每届任期三年。 他们的立法职责包括通过法律和监督台湾的行政。
立法院议长王进丰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法修正案》。
立法者支持修正案
来自不同政党的立法委员余美女(左)、许少平(中)和田秋瑾支持禁止摘取器官的修正案。
民进党立委于美女表示,中共政权积极参与器官交易,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
“我们希望通过这项修正案有效地阻止器官贩运及其销售,”于说。
1927年至1948年统治中国并在台湾仍然存在的中国政党国民党的立法委员许少平评论说,人体器官移植是医学领域的严重伦理问题,涉及国际人权问题。
“根据国际刑法,那些从活人身上摘取器官并出售以谋取利益的人构成了反人类罪,”许说。
“该法案明确禁止器官贩运、销售和移植旅游,并规定了处罚措施。 它还禁止使用死囚的器官。 台湾的器官移植法规已达到国际标准,”台湾民进党立法委员、决议提案国田秋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