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人权律师协会关于人体器官贩运和器官移植旅游的立场声明
1.Australian Lawyers for Human Rights (ALHR) 谴责一切形式的器官贩卖人口严重侵犯人权,包括从非自愿者,特别是囚犯和良心犯的系统、强迫和国家批准的器官贩卖。
2.ALHR 强烈支持国内法改革和国际措施的必要性,以保护每年成千上万的非法人体组织和器官贩运以及移植旅游受害者的人权。
3.为了防止侵犯人权并保护所有澳大利亚人免于在海外从事非法行为,ALHR 呼吁澳大利亚政府:
一个。 修改联邦刑法,使器官贩运罪具有域外适用性;
湾。 加入欧洲委员会反对贩运人体器官公约;
C。 批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 和
d。 提高澳大利亚在当地的器官和人体组织捐赠率,以防止需要出国获取器官。
4. ALHR 坚信,澳大利亚有能力在国内和国际上进行国际器官贩运和器官移植旅游领域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改革,以减少国际器官贩运犯罪并挽救许多人的生命。
5. ALHR 支持澳大利亚的立法改革,以根除此类令人发指的罪行,并为成千上万受到迫害、遭受酷刑和器官法外处决的人提供人权保护。 这种形式的迫害总是构成危害人类罪,澳大利亚必须竭尽全力制止此类罪行。
2017年XNUMX月
ALHR 成立于 1993 年,是一个由 800 多名澳大利亚律师、大律师、学者、司法官员和法律学生组成的全国性网络,他们在澳大利亚实践和推广国际人权法。 ALHR 拥有积极参与的国家、州和地区委员会以及专业的国家专题委员会。
ALHR 力求利用其在澳大利亚国际人权法原则和实践方面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
- 促进和支持律师在澳大利亚的人权法实践。
- 在澳大利亚推广符合国际人权法原则的联邦和州法律。
- 就澳大利亚侵犯人权行为与联合国合作。
- 参与国际活动以促进人权和法治。
通过提供培训、教育、出版物、CLE 课程、会议、研讨会和指导,ALHR 帮助成员继续发展他们的人权法知识,并将人权原则纳入他们在澳大利亚的法律实践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