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人权法基金会'sp关于中国滥用器官移植行为的公开声明——2018
自 2000 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国家为主导,努力实现器官获取和移植系统的工业化。 这涉及到移植系统现代化、为医生和护士提供临床培训、发展国内免疫抑制剂产业、从事器官移植的基础科学和研发等方面的各种密集努力。 这恰逢移植手术数量的大幅增加。
所有这些努力都是在中国几乎没有自愿捐助者,以及与活体相关的捐助者数量稀少的时期进行的。 因此,在此期间唯一的器官来源是囚犯。 2005 年和 2006 年——经过多年的否认——中国官员声称,被处决的死囚是已经进行的大量移植的主要供体。
然而在同一时期——2000年至今——中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犯人数一直在稳步下降。 与此同时,在押的良心犯人数,包括受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和维吾尔族穆斯林,人数迅速增加。
大量证据表明,这些囚犯成为推动中国器官移植在中国快速发展的中流砥柱。 这些证据包括中国医生的电话录入记录、对在押政治犯的验血、狱警的威胁和暗示这种做法的供词、移植外科医生参与反法轮功工作以及反法轮功安全官员参与了反法轮功工作。器官移植工作。
法外处决是危害人类罪,违反习惯国际法,是对中国自己的宪法和刑事法规的废止。
人权法基金会呼吁对这一罪行的肇事者——以获取器官为目的法外杀害无辜中国公民——受到国际刑事和民事制裁,并致力于记录侵犯人权者的活动和协助全球努力将他们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