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判决 – 中国强制摘取良心犯器官的独立法庭(中国法庭)

中国法庭由大法官杰弗里·尼斯爵士(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斯洛博丹·米洛舍维奇首席检察官)主持,对中国强制摘取良心犯器官进行了世界上第一个独立的法律分析。 仲裁庭审查了所有现有证据,以确定隶属于中国国家或国家批准的机构、组织或官员的个人可能实施了哪些刑事犯罪(如果有),这些人可能从事强制摘取器官的活动。

 

来自美国、英国、马来西亚和伊朗的六名法庭成员加入了 Geoffrey Nice QC 爵士; 带来国际人权法、移植手术、国际关系、中国历史和商业方面的专业知识。

 

中国法庭的判决纳入了截至 2019 年 160 月的所有可用证据,并概述了中国法庭的裁决背后的推理。 判决书长达 12 页,附有大量附录,其中包括法庭在 XNUMX 个月内审查的所有文件、报告、证人证词和提交材料的详细信息。 公开听证会在 2018年十二月 和 2019年XNUMX月 在此过程中,50 多名事实证人、专家和调查人员提供了证据。 中国仲裁庭还收到了爱德华菲茨杰拉德QC和拿督N. Savananthan的专家法律意见。

 

法庭成员一致并排除合理怀疑, 得出的结论是,在中国,强制摘取良心犯器官的做法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涉及的受害者人数非常多。 虽然中国已经改变了关于移植器官来源的言论,但仲裁庭认为其说法令人难以置信,官方统计数据被伪造。

判决包括以下结论:

 

“多年来,中国各地都在大规模实施强摘器官,而且……法轮功修炼者一直是器官供应的一个——而且可能是主要的——来源。” 

 

“关于维吾尔人,法庭有证据表明其医学检测的规模可以让他们(除其他用途外)成为‘器官库’。”

 

“对法轮功和维吾尔人的危害人类罪已被证明是无可置疑的……”

 

“政府和任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任何实质性互动的人……现在应该认识到,在上文所揭示的范围内,他们正在与犯罪国家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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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录片 – 中国法庭终审判决(8 分钟) 点击这里

 

 

ETAC发起中国法庭

中国法庭是由我们的组织,终止中国移植滥用国际联盟发起成立的(ETAC)。 尽管多份报告和证词提供证据表明,至少自 2006 年以来,中国的良心犯在中国被系统性地杀害器官以获取器官,但争议一直存在。 ETAC 感到有必要联系 Geoffrey Nice QC 爵士就证据提出法律意见,以推进关于中国是否为获取器官而杀害无辜者的辩论。 尽管 ETAC 发起了仲裁庭,但 ETAC 与仲裁庭之间存在必要且严格的分离。 所有证据均通过律师 Hamid Sabi 提交给法庭。 ETAC 在任何阶段都没有参与法庭的工作或对其所听取和评估的证据的审议。